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台前县瘦客辣妈化妆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东先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927MA9H1XLG90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台前县孙口镇省道s1015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市监处罚〔2026〕165号
2026 年 3 月 24 日,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韩英伟、孙久科依法对台前县瘦客辣妈化妆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7MA9H1XLG90,经营地址:台前县孙口镇省道 s10153 号,负责人:赵东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核查该店在售化妆品红妃玫瑰酿萃玉肌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 20160596,执行标准:QB/T2660,限使用日期至 2028 年 11 月 2 日)时,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该产品供货者资质证件及进货单据,当事人当场未能提供。 2026 年 4 月 10 日,执法人员对该店铺开展复查,再次要求当事人提交上述产品供货者相关证件、进货单据,当事人仍无法提供,未依法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执法人员在店内货架上查获润养自然造型啫喱膏(生产许可证:XK16-108 7128,限使用日期至 2023 年 04 月 13 日),该产品已超过使用期限,属于过期化妆品。 2026年5月8日经询问当事人,红妃玫瑰酿萃玉肌露,共购进 5 盒,购进单价 15 元 / 瓶,销售单价 35 元 / 瓶,截至检查当日未对外销售;因自身疏忽,未向供货商索要相关资质与进货票据,长期未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相关要求。润养自然造型啫喱膏,共购进 2 瓶,购进单价 30 元 / 瓶,销售单价 49 元 / 瓶;该产品原存放于库房,当事人整理库房时未核查限用日期,误将过期产品摆放至货架待售,过期后未产生实际销售行为,且因时间较久,无法提供该产品进货票据及供货者资质材料。 另查明,该店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此前未曾因经营过期化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当事人承认其违法行为,并表示积极配合调查。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