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山元泰采石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永林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81MADLRYQK9G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锦程嘉苑高层综合楼东附属12号库(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虎)应急罚﹝2025﹞工矿商贸11号
2025年10月16日,虎林市自然资源局向虎林市应急管理局移交了2024年度超核定生产能力企业名单及2024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固体矿产)。经我局核实,虎林市山元泰采石有限公司总储量为80万立方米,生产规模为10万立方米/年,2024年度该企业共开采原矿石为273556立方米,超能力生产了173556立方米,该行为超出年生产规模173%。
警告,并处人民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
30000.00元
虎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5-11-12
2
虎林草行林罚决字﹝2024﹞第046号
2024年11月中旬,虎林市山元泰采石场有限公司在856农场1林班54小班内大青山石坑内毁坏林地开采砂石料。经林业工程师GPS现场测量,毁坏林地面积分别为南侧毁坏林地S1面积1254.05平方米,北侧毁坏林地S2面积为1367.65合计:2621.7平方米。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2025年5月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罚款,共计109261元。恢复植被费用2621.7平方米×15元/平方米×2倍=78651元。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为15305元×2倍=30610元。
109261.00元
虎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0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