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川区忠芬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中分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3MA6P0NG56K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老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东处罚〔2026〕1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7月3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东川区忠芬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113MA6P0NG56K,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老街,经营者:李中分,注册日期:2019年7月30日。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卷烟、雪茄烟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2月22日延续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5301130039250,经营场所: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老街,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8年2月21日。 2025年10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东川区忠芬商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2025年10月18日购进的火龙果5.6kg送至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2025年11月21日,我局收到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YCCJ2524901,检验项目“乙酰甲胺磷”不合格。 因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不能提供购进日期为10月18日火龙果的进货单据,进货来源无法确定,当事人自述该批次火龙果共购进1件,进价80元/件,售价8元/千克,该批次火龙果外包纸箱已丢失,无法确定具体重量。11月24日,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所购进的该批次火龙果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已全部售出,火龙果为生鲜水果,无法追回。因该批次火龙果具体重量无法得知,除抽检所得44.8元外,货值金额及其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对当事人购进、销售食用农产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8元(肆拾肆元零捌角)。 3.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处予罚款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44.8元(叁佰肆拾肆元零捌角),上缴国库。
300.00元
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