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安顺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伟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367911795X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一路站北新村23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53号
2025年12月26日,本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到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一路210号华林学府小区进行现场检查,该小区共计有电梯12部(设备注册代码分别为30104201032009110003至30104201032009110010、30104201032010010009至30104201032010010012),使用管理单位为武汉安顺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保单位为武汉中迅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设备在2025年12月12日的定期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格(设备主要问题为:缓冲器破损;对垂块数量标识缺失;门间隙不符合;部分厅门运行卡阻;部分厅门自闭不可靠;平衡系数不符合;缓冲器试验未完成;制动试验未完成;运行抖动)。至检查时,未完成整改,复检不合格。
经现场检查,该小区除(内部编号为4栋2号梯)注册代码为30104201032010010010电梯停用外,其他11部电梯均处于使用状态。2025年12月18日,江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使用管理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江汉)市监特令〔2025〕第T121841号,责令其停用不合格电梯,该单位至2025年12月26日未落实整改。
综上所述,华林学府小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存在使用经定期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