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坚光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坚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23MA49XT6H9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桃溪社区沿河大道2B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阳市监处罚〔2023〕76号
当事人系福建卡尔顿食品有限公司和漳州市欧利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崇阳县区域经销商。2022年6月3日,福建卡尔顿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武汉聚鑫佳食品有限公司以48元/件的价格向当事人销售漳州市欧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尔顿? 肉松小汉堡面包”(批次:20220601、规格:净含量:2kg/件)10件。当事人采购上述批次“卡尔顿? 肉松小汉堡面包”食品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销售票据、索取了《成品出厂检验报告(面包类)》、合格证,建立了购销台账。购进后,当事人以72元/件的价格于2022年6月5日向崇阳县白霓金盛福超市销售上述批次面包3件、6月9日向崇阳县家家旺超市销售上述批次面包7件,销售金额720元,违法所得720元。当事人储存仓库空调制冷系统运行不正常,导致上述批次“卡尔顿? 肉松小汉堡面包”包装膨胀,检验不合格。案发后,当事人于2022年7月8日分别向崇阳县白霓金盛福超市、崇阳县家家旺超市发出《召回公告》,召回上述不合格食品,由于当事人销售下线系零售商,所销售商品已被消费者购买消费,无法召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0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