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贵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绍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3MA6GTJ117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同心西路1号负2层8、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监处罚[2023]140号
经查,以上当事人所销售的规格型号为MD-LB、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22.12的饮水机经抽检属于不合格产品,当事人认可检验结果没有申请复检。该批产品当事人进货量2台,进价260.00元/台,1台被抽样人员抽检买走,1台被我局依法扣押,未流入市场造成社会危害。销售标价(市场价)为300.00元/台。该批产品货值金额为600.00元(计算公式:2台×300.00元/盒=600.00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40.00元(计算公式:1台×(300.00-260.00)元/台=4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当事人提供的陈绍贵的身份证复印件,3、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4、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5、报告编号为L-05-2023-0688的《检验报告》,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书及送达回证,7、顺丰快递封面复印件。
罚款0.0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60.00元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2
2
白市监处罚[2023]83号
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标示“执行标准GB16410-2007、使用气种液化气、燃气压力2800Pa”的家用燃气灶具和标示“执行标准GB16410-2007、使用气种液化气/天然气/人工煤气、燃气压力2800Pa/2000Pa/1000Pa”的家用燃气灶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均属于必须经过认证的相关产品,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CCC)后,方可出厂、销售,该产品没有经过认证、没有标注CCC认证标志。标示“燃气压力2800Pa”的家用燃气炉具当事人进货量2台,进货单价70.00元/台,销售了1台,销售单价100.00元/台,剩余1台被我局依法扣押。燃气压力2800Pa/2000Pa/1000Pa”的家用燃气灶具当事人进货量3台,进货单价70.00元/台,销售了2台,销售单价100.00元/台,剩下1台被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已找不到进货、销售票据,对售出去的产品当事人无法召回。上述2种产品货值金额为500.00元(计算公式:2台×100.00元/台+3台×100.00元/台=500.00元),不足1万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90.00元[计算公式:1台×(100.00-70.00)元/台+2台×(100.00-70.00)元/台=90.00元,计算依据:《关于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法函[2005]129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2、陈绍贵的身份证复印件,3、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4、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及送达回证。
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