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锋区玉俊日用杂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育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4MA1CKFTF7Y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165号汇博一楼B1区13、14号(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市监处罚[2024]42号
经查,2024年5月28号,有位自称是南孚电池生产厂家的推销员到当事人经营的日用品店推销南孚电池,当事人以0.8元/粒价格分别购进了南孚聚能环(5)号电池50粒和南孚聚能环(7)号电池50粒。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南孚聚能环(5)号电池32粒和南孚聚能环(7)号电池34粒,销售价均是1.00元/粒。当事人在购进上述电池时未索要供货商的资质和购物凭证,2024年5月29日,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对上述产品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上述南孚聚能环电池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人鉴定,不是该公司生产以及授权单位生产的产品,经确认为侵犯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商标“南孚”专用权的产品。截至2024年5月29日现场检查时,查获南孚聚能环(5)号电池18粒,南孚聚能环(7)号电池16粒,本案货值金额100.00元,违法所得13.2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5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各1份;
2、2024年5月29日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的《询问通知书》1份;
3、2024年5月2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的齐铁市监龙责[2024]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4、2024年6月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
5、2024年6月7日,宋育林提供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6、2024年5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的齐铁市监强制[2024]12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4012)各1份;
7、2024年5月29日,甘善德提供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8、2024年5月29日,甘善德提供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甘善德、俞明峰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各1份;
9、2024年5月29日,甘善德提供的南孚电池商标注册证及投诉书等材料;
10、2024年5月29日,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南孚电池真假对比图和出厂价和市场价建议零售价证明各1份;
11、2024年5月29日,执法人
罚款0.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00.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