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七友百货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5M7J7J6Y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新凤街6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4〕347号
经查,当事人在灵山县灵城街道新凤街60号的经营场所有以下2个违法事实:1.采购香菇油辣椒未查验食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2.自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4月23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香菇油辣椒(210g/瓶,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8月8日)1瓶,销售收入12元,至2024年4月23日案发,余下上述香菇油辣椒2瓶,超过保质期8个月,被我局扣押。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经核算,本案香菇油辣椒的货值金额为3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核算,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香菇油辣椒的违法所得为12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采购香菇油辣椒未查验食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香菇油辣椒2瓶;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元;
4.罚款人民币3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3012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