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同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影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2MA1B12624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肇源县印刷厂楼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源市监处罚〔2025〕85号
2025年7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肇源县同兴源医药有限公司执业药师程加伍进行询问调查,执业药师程加伍称:“肇源县同兴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药品:金钱白花蛇是在哈尔滨宇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的价格是1瓶(5条),购进的价格是550元。销售的价格是130元每条。全部销售了。有供货商资质和随货同行单,海马大概是2000年购进的,时间太久了,找不到供货商资质和随货同行单了,购进的价格都记不清了,海马就剩20克了都销售给他了,销售了400元 。已将400元退赔给消费者。办案机构要求投诉人将剩余海马邮寄到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投诉人没有邮寄。”执法人员对肇源县同兴源医药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省转工单复印件一份,证明 投诉基本情况。
2.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情况。
3.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授权委托情况。
4.询问笔录一份,证明询问调查情况。
5.《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证明 责令改正情况。
6.哈尔滨宇泰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共12页,证明供货商资质。
7.哈尔滨宇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金钱白花蛇的检验报单、随货同行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肇源县同兴源医药有限公司的索证索票情况。
8.肇源县同兴源医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 肇源县同兴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资质。
9.法人李影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明 李影的身份。
10.执业药师程加伍身份证复印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执业药师情况。
11.给投诉人的退赔转账记录截图复印件一份,证明退赔情况。
罚款人民币:150,000.00元。
150000.00元
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