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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国涛注册资本:5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281848162N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江大道东城段35号1栋2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6
(2022)桂民再308号
合同纠纷
黄**,吴**
李**,蒋**,黄**,蒋*,蒋**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
2022-07-26
(2022)桂民再308号
合同纠纷
黄**,吴**
蒋**,蒋*,蒋**,李**,黄**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
2022-03-15
(2022)藏01民终12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西藏岩石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3-2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刘*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11-26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刘*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6
2020-11-16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刘*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7
2020-11-02
(2019)藏0102民初3012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西藏岩石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8
2020-09-23
(2020)藏0102民初485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西藏岩石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9
2020-09-23
(2020)藏0102民初3012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西藏岩石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10
2020-06-05
(2020)藏0102民初485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西藏岩石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2
2021-12-20
(2021)桂03民终3253号
合同纠纷
李**、黄**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5088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29
2021-11-08
(2021)新3101民初2639号
劳务合同纠纷
曹*、杨*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1-11
2021-06-03
(2020)藏0102民初2836号之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刘*、刘*等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7-01
2021-06-10
(2021)桂03民辖终70号
合同纠纷
黄**、黄**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5
2021-05-09
2021-03-30
(2021)藏01民终21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刘*与马**、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3-23
2020-03-12
(2020)藏01民终159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西藏岩石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城自然资(执法)决字﹝2026﹞1号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对国家秘密地理信息进行登记、长期保存的违法事实。
1.对你公司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行为,给予警告; 2.责令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违法行为; 3.对你公司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涉密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行为,并处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罚款。
90000.00元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