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赣缘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中华 | 注册资本:76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CR04PF6D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正街1号负1层2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市监处罚﹝2026﹞1041号
经查,当事人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正街1号负1层2号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2026年01月0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当事人经营的椒麻鸡翅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检验,椒麻鸡翅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2026GC0009)。该不合格批次椒麻鸡翅是当事人于2025年12月01日至2026年01月21日从供货者重庆臻晟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合阳大道1477号附12号1-36)购进的,购进数量30袋,购进单价7.00元/袋,购进金额共计210.00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01月08日对当事人进行抽样检验时,购买椒麻鸡翅样品数量12袋,购买单价7.90元/袋,另外销售15袋,销售单价7.90元/袋,销售金额共计213.30元,剩余3袋退回厂家,进销存相符。综上,该案件涉案货值金额:销售价×进货数量,即7.90元/袋×27袋+3袋×7.00元/袋=234.30元;违法所得为销售数量×销售价-购进价格,即27袋×7.90元/袋-27袋×7.00元/袋=24.30元。??当事人在经营涉案批次产品时按照规定收集了供应商的资质、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建立了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肆元叁角(¥24.30)。
2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