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利欣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4MA3ACCYB6F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城东胜利管理处竹仔村17栋3单元一楼店铺(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稽药处罚〔2024〕46号
2024年11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新余利欣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药房经营的药品“环吡酮胺乳膏”的贮藏要求:遮光,密封,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经测量,该药品贮藏区的温度为20.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的违法行为。
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