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欧贝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春利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01MA7LCMUH4C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吐沙拉镇恰喀尔村加米达路489-1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30
(2025)新3201民初62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和田欧贝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陈**
和田市人民法院
2
2025-02-11
(2025)新3201民初1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和田欧贝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唐**
和田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6〕18号
在你公司2024年8月31日记账凭证#002号中发现山西光弘环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向你公司开具的1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24142000000053809690,货物名称:*化学试剂助剂*胶粉*化学试剂助剂*纤维素,金额265486.73元,税额34513.27元,价税合计:300000.00元);在2024年10月31日记账凭证#002号中发现山西光弘环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向你公司开具的1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4142000000076874522,货物名称:*化学试剂助剂*纤维素,金额199115.04元,税额25884.96元,价税合计:225000.00元)。均记入“原材料”借方,记入“入应付账款”贷方。
在你公司对公账户、法人及实际控制人银行流水及对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公伟进行询问发现,你公司通过向中间人崔德矿支付24000元手续费的方式取得上述2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你公司在与开票方未发生实际业务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上述2份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64号)第十九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属于虚开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