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恒信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牛文博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23MA1B8WUP5B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一街七委健康小区13号楼一层南2号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依兰市监处罚〔2025〕128号
2025年6月18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了编号为A25YT02601的检验报告,内容为:检品名称:瑞舒伐他汀钙片;供样单位:渝中区公安分局食药环支队;上市许可持有人:AstraZeneca UK Limited;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60545;批号:2310A45;国内分包装企业: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规格:10mg;剂型:片剂;包装规格:7片/板,4板/盒;包装材料:铝塑泡罩包装;检验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JX20220015;含量测定:标准规定为含瑞舒伐他汀钙按瑞舒伐他汀计算应为标示量的93.0%~105.0%,检验结果为30.0%不符合规定。2025年2月7日,当事人在药师帮平台乐源购店铺(平台商家为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以138.80元/盒的价格购进10盒批号为2310A45的瑞舒伐他汀钙片,购进总价1388.00元。2025年2月12日签收,入库票号为A01R202502120016,销售10盒,销售单价145.00元,销售总价1450.00元,利润为62.00元,故货值金额1450.00元,违法所得62.00元。
没收违法所得六十二元(62.0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
2025-12-25
2
依兰市监处罚〔2025〕127号
经查:根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嫌销售劣药醋氯芬酸胶囊线索的转办函》(黑药监执函【2025】25号)文件内销售出库单和随货同行单线索可知,依兰县恒信大药房有限公司从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处购进过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30201的药品醋氯芬酸胶囊。同时该药店法定代表人马文慧承认销售该劣药的事实。2024年3月15日,依兰县恒信大药房有限公司从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醋氯芬酸胶囊(批号:230201)十盒,购进价格为3.973元/盒。2024年10月8日,供货方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发布产品收回通知,要求购货方停止销售该醋氯芬酸胶囊(批号:230201)。此时依兰县恒信大药房有限公司购进的十盒该醋氯芬酸胶囊已全部销售。当事人旋即发布产品召回通知,主动张贴于其药店门口,但一直没有顾客前来退药。2025年4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黑药监执函【2025】25号)文件内容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核查时,在药品经营区域未发现涉案劣药醋氯芬酸胶囊。同时执法人员告知马文慧该批药品醋氯芬酸胶囊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马文慧自述“这个醋氯芬酸胶囊我们家卖过,确实进了,所有的票据、手续我都有,早就卖出去了,没有库存,也不知道这个这个药品不合格啊。”。结合当事人叙述和其提供的相关购销凭证,该醋氯芬酸胶囊销售价格15元/盒,销售10盒,销售总额150元。故违法所得150元,货值金额150元,不足一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一百五十元(150.0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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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