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奶茶先生正街饮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俊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7ND7JH0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苦竹乡扬谷村三组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4〕76号
经查,上述12袋外包装无标签的“芋圆”是2023年12月2日一供货商送货上门的,共购进了15袋,进价50元/袋,销售价65元/袋,该“芋圆”是在货架上直接对外销售。上述无标签的食品计货值金额750元,已销售3袋,违法所得195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2024年4月23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监听告字[2024]27号),拟对当事人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195元;2、罚款15000元。合并执行罚没款15195元,上缴国库。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以要求听证。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为要求听证,放弃了上述权利。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与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5元 ;2、罚款15000元。合并执行罚没款15195元,上缴国库。
15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