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叔林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1MA05M5HY1K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潘庄村112国道北侧100米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1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4-27
(2021)粤1972民初539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周**,周**,邹**
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旭达自行车商行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30
2021-05-09
(2021)鲁0303执1759号
其他案由
黄**、黄*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99728.55元
执行案件
2
2020-12-24
2020-12-21
(2020)鲁03民终4343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黄*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11
2020-08-31
(2020)鲁0303民初4936号
产品责任纠纷
黄**、黄*等与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28
2020-05-14
(2020)鲁0303财保508号
黄**、黄*其他民事裁定书
383919.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宁河市监处罚〔2026〕43号
经查,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领取“TDT680Z”型号电动自行车生产物料,2025年6月13日开始生产,共计生产5辆,经组装检验合格后进入成品库。2025年6月25日全部发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销商,销售价为640元/辆,该型号电动自行车成本为569.4元/辆,当事人售卖的5辆电动自行车货值3200元,违法所得353元。当事人能够提供“TDT680Z”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排产计划、生产领料单、销售发货单、成本清单等材料。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处违法生产、销售TDT680Z型号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共计6400元;2.没收TDT680Z型号电动自行车违法所得共计353元。
640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之规定
该单位员工方侠擅自挪用厂房内两处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等器材,导致整个消火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给予方侠罚款人民币伍佰元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天津市宁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