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春花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0593786853A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19号天马建材家具城1栋A-310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2
(2025)赣0403民初45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2
(2025)赣0403民初45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3
2025-11-11
(2025)赣0403民初352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陈**,谢*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4
2020-07-24
(2020)赣0403民初2025号
劳动争议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5
2019-01-21
(2019)赣0491民初1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贾*
九江东方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2
(2025)赣0403民初45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徐*
裁判文书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3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4
2020-07-27
(2020)赣0403民初2025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10-01
2019-07-04
(2019)赣0491民初22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0-01
2019-07-05
(2019)赣0491民初22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0-01
2019-07-09
(2019)赣0491民初2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8-12
2019-07-16
(2019)赣0491民初2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8-12
2019-07-31
(2019)赣0491民初2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8-12
2019-07-11
(2019)赣0491民初2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7-18
2019-06-27
(2019)赣0491民初2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5-24
2018-11-13
(2018)赣0402民初24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5-24
2018-11-13
(2018)赣0402民初249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市监处罚﹝2026﹞373号
1.九江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九江速充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合同内第五点第2条表示乙方按上月充电桩用电量(0.62)元/度和服务费(0.58元)元/度支付给甲方。九江速充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入驻濂溪区宝梁花园小区,经营智能充电桩业务,给小区二轮电动车住户提供有偿充电服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8年5月9日,因经营亏损,该公司提前终止了合同,2026年3月15日撤场。 2.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426号)文件内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收取的充电电费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政策。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合表居民用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3]393号)文件内容,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一户“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和居住证持证人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作为合表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按每千瓦时0.62元执行,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综上所述,九江速充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电费为合表用户电价0.62元/度。 3.2024年5月10日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九江速充新能源有限公司共用电2385.46度,2025年12月30日、2026年3月16日分两次结算,其中2024年5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用电量2180.8度,当事人收取电费1352.09元(0.62元/度*2180.8度),服务费1264.86元(0.58元/度*2180.8度);其中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15日,用电量204.66度,当事人收取电费126.89元(0.62元/度*204.66度),服务费118.70元(0.58元/度*204.66度)。综上,当事人以电费为基数加收转供电终端用户(九江速充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费用1383.56元。 4.当事人2026年4月29日已将收取服务费1383.56元退还给九江速充新能源有限公司。
给予警告,处违法收取费用1倍罚款1383.56元。
1383.56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