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乐康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卓林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26MA4MPYEL4Y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渫阳社区澧阳西路农机公司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市监行处字〔2024〕187号
2023年5月,当事人经吴雪萍(与当事人系夫妻关系)介绍,认识黑龙江利民药业有限公司业务代表陈勤,并通过微信联系方式达成购销合作协议,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快递邮寄的形式,通过陈勤代购,从黑龙江利民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中药饮片“熊胆粉”,在石门乐康食品经营部通过会议营销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共购进“熊胆粉”123份(4盒/份,共492盒,其中帮亲戚按购进价代购7份。),购进价:379元/份,销售价:999元/份,共销售:86份,违法所得:85914元,货值金额:122877元。当事人未销售的30份(119盒)“熊胆粉”及上述违法所得被石门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扣押、冻结。
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0
2
石市监行处字【2023】159号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从石门县金健公司购进金健担担挂面(净含量800g,生产日期2022年2月22日,保质期12个月)14包,进价为3.88元/包,购进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以4元/包的价格加价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共销售金健担担挂面1包,尚未销售的14包已超过保质期;2022年10月份从京东购进荞麦挂面(净含量500g,生产日期2022年03月8日,保质期12个月)2包,进价为3元/包,购进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以4元/包的价格加价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共销售上述荞麦挂面1包,尚未销售的1包已超过保质期,而当事人未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下架处理,仍然摆在店中销售。
1、没收当事人超过保质期的担担面14包和苦荞挂面1包。
2、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