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骏铭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先彬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0MA9NHEWE3H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百里奚街道北京大道65号奥铃汽车城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交综执(十一)02简罚(2026)011号
2026年01月22日16时00分,执法人员慕宏伟(05000017619)、田昊昊(05000090300)在检查中发现,在蒙西—湖南长沙-方向,蒙西收费所(G6京藏高速入口),金学山驾驶南阳骏铭大件物流有限公司所拥有挂车宁E85758(挂车号:豫R2996超)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普通货物运输)。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车辆挂车为超牌,拉运普通货物(可解体货物:树脂粉)。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01-22
2
高安交罚〔2026〕第9号
南阳骏铭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宁DA7671豫RC092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元
高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3
灌云交路执﹝2025﹞2024号
2025年09月04日15时许,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邵伟军、徐进在G204国道484KM+100米处行政检查时发现,鲁MAK767 豫R5475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违法运输,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实施调查取证工作,当事人南阳骏铭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孙海滨驾驶车辆鲁MAK767 豫R5475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载运型材,从淮安市到山东滨州,运费2000元,豫R5475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无道路运输证件。当事人南阳骏铭大件物流有限公司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4
豫新获交简罚字[2025]第0500002号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获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