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冰盒牧场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继坡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221MA3XDLAA6M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杞县五里河镇史庄村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杞市监处罚﹝2024﹞44号
2024年09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加工区正在加工的食品(五香垛子肉)10板,共计600斤。在调查中,当事人加工的食品在未经检验的情况下于2024年09月07日,向郑州物流的客户销售食品(五香垛子肉)800斤,成本每斤24元,销售价格每斤26元,销售款共计20800元。当即,我局依据《中华和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责任改正通知书》,并作出了警告的处罚。2024年09月18日,在对当事人限期责令改正有效期届满后,2024年0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当事人在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销售未经出厂检验的食品:“2024年09月19日向郑州客户销售五香大块马肉1400斤,销售价格每斤21元,销售款计29400元。”根据以上事实,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和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依据《中华和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罚款:13000元
13000.00元
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