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津辽线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俊海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0MA1F8WB54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益明路47-23号北大荒辉煌小区20号楼3单元21层2号(住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坊市监处罚〔2026〕11号
当事人向讷河市贵派五金电器商店、讷河市李华夏标准件商店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电力电缆。型号YJLV22 4×70和YJLV22 3×35+1×16的电力电缆是当事人委托河北晟昱线缆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双方签订了委托生产协议书,型号YJLV22 4×70共委托生产575米,协议价格为10350元;型号YJLV22 3×35+1×16共委托生产300米,协议价格为2070元。经向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结果为被委托单位河北晟昱线缆有限公司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当事人委托生产型号YJLV22 4×70的电力电缆575米,已全部售出,销售所得为10925.00元;型号YJLV22 3×35+1×16共委托生产300米,实际只收到275米也已全部售出,销售所得为1925.00元,销售所得总计12850.00元。
当事人称发现此产品存在问题时,由于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扣押,所以无不合格产品可被召回。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850.00元;
2、罚款人民币26205.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9055.00元,上缴国库。
26205.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