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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老倪鲜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倪自中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200MA74GHN031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嘉峪关市迎宾路综合批发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市监罚〔2025〕镜59号
嘉峪关市老倪鲜肉店于2005年7月26日登记注册,经营地址为嘉峪关市迎宾路综合批发市场,主要从事牛、羊肉零售。2025年9月26日,我局接到酒泉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关于倪自中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线索的函,当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嘉峪关市迎宾路综合批发市场的嘉峪关市老倪鲜肉店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未经检验检疫肉品。当事人于2025年5月27日从酒泉肃州区驴贩子周面仁处购得未经检验检疫的驴肉80公斤,每公斤交易价40元。当事人通过微信向周面仁转账3200元。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将该批未经检验检疫的驴肉零售6.5公斤,自己食用约10-20公斤,部分腐烂变质的卖给他人当做狗食,总共零售收入550元。未来得及销售的26.4公斤驴肉都被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扣押,故当事人违法所得为550元。当事人购进涉案驴肉时向售卖人周面仁索取肉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周面仁无法提供。 综上所述,当事人存在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的违法事实。上述事实有酒泉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及附件、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和相关书证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对嘉峪关市老倪鲜肉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50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驴肉26.4公斤;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550元,大写贰万零伍佰伍拾元整。
20000.00元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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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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