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永奇 | 注册资本:12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795787176F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1289号新疆王家沟国际物流中心一区5号楼4单元2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28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新疆佑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0-06-15
(2020)新0103民初2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新安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20-06-15
(2020)新0103民初2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新安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马**,吕**,王*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
2020-04-07
(2019)新0104民初9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马**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5
2020-04-07
(2020)新0103民初2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新安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吕**,王*,马**
新疆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6
2020-01-16
(2019)新0104民初79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丁*,刘**,新疆舞韵艺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王**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7
2020-01-15
(2020)新0103民初27号
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新安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x**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8
2020-01-15
(2020)新0103民初27号
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新安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马**,吕**,王*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9
2019-12-16
(2019)新0106民初36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诚联物通贸易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8-19
(2021)新0106民初19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1-05-25
(2020)新0106民初29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新疆磐海鑫业商贸有限公司,马*,马*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3
2021-05-11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4
2020-11-19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新疆磐海鑫业商贸有限公司,马*,马*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5
2015-11-27
申请公示催告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3-07
2025-02-06
(2025)新0106执恢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某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911123.94元
执行案件
2
2022-07-09
2022-07-06
(2022)新0106执恢3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新疆明升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5-12
2022-05-06
(2021)新0106执176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3-19
2022-03-15
(2022)新0106执恢166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三友盛和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404719.00元
执行案件
5
2022-01-27
2022-01-26
(2021)新0103执恢22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吕**、马**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3801670.24元
执行案件
6
2022-01-07
2021-12-24
(2021)新01执复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明升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1-07
2021-12-24
(2021)新01执复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明升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1-07
2021-12-24
(2021)新01执复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明升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1-07
2021-12-24
(2021)新01执复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明升振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11-16
2021-08-02
(2021)新01民终36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6〕114号
经查,当事人库房作业区内架设1台起重机:设备代码:427065010620120020,登记证编号:起27新A60978,上述起重机办理了使用登记证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2026年3月24日,王家沟监管所依法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1289号新疆王家沟国际物流中心一区5号楼4单元201室的乌鲁木齐永奇钢源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乌经开)市监王家沟特令〔2026〕44号,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2026年4月14日,王家沟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日周月”检查记录及安全员安全总监任命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九十三条,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