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潜江嘉桂福珠宝首饰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清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5MA4EWYKF4L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东风路1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4〕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24日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珠宝、首饰零售。 2023年9月6日,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其经营处外墙张贴有促销活动宣传海报,活动内容包括“预存19.9元尊享福利,标价类商品(特价除外)满1000元送500元”“清仓换新款,全场标价类饰品满1000送500”“预存19.9元尊享福利,购古法素圈手镯工费全免”等,其临街台阶也张贴有上述促销活动宣传内容。 据当事人陈述,上述三项促销活动均为年中促销活动,从7月底开始,持续到七夕节(8月22日)结束。活动中所称“预存19.9元”实为花费19.9元作为参与活动的门票,预存费用不能抵扣价款。活动包括:一、购买活动古法素圈手镯免工费;二、购买标价类商品(特价除外)每满1000元,可以在店内任选500元以内的商品(特价除外)作为赠品。 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已更换上述宣传海报。
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有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因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