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陈与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高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5MA7EQMPT0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潜江市杨市街道办事处兴业路9号(自主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6〕164号
当事人成立于2022年1月10日,核准经营范围包含企业管理咨询,槟榔加工等。
当事人于2026年1月起,开始从事槟榔加工销售,并委托他人定制槟榔包装袋,截至案发共支付包装制作定金5000元。
当事人生产的“口味牛槟榔”包装上印有“累了困了嚼口味牛槟榔”宣传语,该款产品包装袋印制费用为340元。
当事人生产的“口味牛槟榔”“发财槟榔(橙色包装6元款)”“发财槟榔(白色包装18元款)”“发财槟榔(透明包装30元款)”四款产品的外包装标注委托商为湖北省陈与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湖北省郎霸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霸霸公司)。经查,郎霸霸公司已于2025年9月9日注销。
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槟榔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当事人陈述称,其累计生产“发财槟榔(橙色包装6元款)”800袋,实际销售540袋,单价为2.99元/袋,成本为2.5元/袋;累计“生产发财槟榔(白色包装18元款)”100袋,实际销售50袋,单价为9.88元/袋,成本为7.2元/袋;“发财槟榔(透明包装30元款)暂未开始生产”;累计生产“口味牛槟榔”700袋,实际销售303袋,售价为100元/3袋,成本为78元/3袋。
2026年3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未发现使用上述四款包装生产的槟榔产品。当事人陈述称已停止生产上述槟榔产品,其他已生产未售出的均因过期报废处理。
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槟榔货值金额为26713.33元,违法所得为2620.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1020元。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因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20.6元,并处罚款8013.9元。
以上两项合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20.6元,罚款9033.9元。
9033.9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