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涧县张贵华蔬菜批发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贵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26MA6PTAHF76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涧河社区新集贸市场9栋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南处罚〔2025〕33号
经查明:南涧县张贵华蔬菜批发部于2020年9月18日经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系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12月24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项目:食品销售经营者: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3日。在2025年5月26日抽检批次的马铃薯中检测出毒死蜱残留,且每公斤马铃薯毒死蜱残留量是0.027毫克,大于每公斤马铃薯毒死蜱残留量不得大于0.02毫克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超出标准0.007毫克/公斤,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陈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马铃薯都是2025年5月25日直接与本地农户购进,因为不是向特定的农户购买,不清楚对方信息,没有联系方式,也不能提供购货票据。该批次的马铃薯共购进了40公斤,进货价是1.6元/公斤,2025年5月26日抽检购买了9.8公斤,购买单价是2元/公斤,在店里销售了30.2公斤,销售价是2元/公斤。马铃薯的货值金额9.8×2+30.2×2=8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40×2-40×1.6=80-64=16元。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陆元整(¥:16.00); 3.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以上合计执行人民币伍佰壹拾陆元整(¥:516.00)。
500.00元
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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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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