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北江乡自福小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严锡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422MA5LUQ5H0Y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宁明县北江乡那春村(那春小学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5〕125号
2025年3月,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共购进烟草制品共4条,其中:真龙(轩云)1条,进货价150元/条;红塔山(硬经典100)1条,进货价110元/条;真龙(祥云)2条,进货价135元/条;真龙(软娇子)1条,进货价60元/条,总进货值590元。2025年4月27日,被宁明县烟草专卖局和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真龙(轩云)0.6条、真龙(祥云)0.9条、真龙(软娇子)0.2条、红塔山(硬经典100)0.3条共计4个品种2条,价值271元。截止被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已销售真龙(轩云)0.4条,销售价160元/条;真龙(祥云)1.1条,销售价140元/条;真龙(软娇子)0.8条,销售价65元/条;(硬经典100)0.7条,销售价120元/条;累计共销售2条,总销售值354元,获得利润20.5元。因此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总额为625元,违法所得为20.5元。
1.没收违法所得20.5元;
2.罚款162.5元。
罚没款总计人民币壹佰捌拾叁元整(183.00元)。
162.50元
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