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夏县瑶峰镇闺绣美甲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芬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28MA7Y2QWM6K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夏县瑶峰镇新建南路鼓楼超市7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罚告〔2024〕41号
2024年8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北欧可卸甲油胶”4瓶,净含量:20mL/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见瓶身标贴,执法人员未在瓶身上发现标贴或标签,当场查看了该产品的相关资质,经与同类产品进行对比,瓶底标签或标贴粘贴不牢已经脱落,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夏市监瑶责改字[2024]20号),要求当事人将该批产品下架处理。2024年9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美甲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能及时改正,报分管领导批准,对该化妆品4瓶进行扣押,现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夏市监强制[2024]23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化妆品标签存在下列情形,但不影响产品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处理:第(三)项:化妆品标签不清晰难以辨认、识读,或者部分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的;”的规定,经分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4年8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美甲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北欧可卸甲油胶”4瓶,净含量:20mL/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见瓶身标贴,执法人员未在瓶身上发现标贴或标签,当场查看了该产品的相关资质,与同类产品进行对比,瓶底标签或标贴粘贴不牢已经脱落,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夏市监瑶责改字[2024]20号)要求当事人将该批产品下架处理。2024年9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美甲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能及时改正,经分管领导批准,对该化妆品4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扣押。 2024年9月5日,在瑶峰市管所办公室对当事人经行询问,对其未按照责令改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事实给予解释,是自己的疏忽造成的,该产品进价35元/瓶,购进5瓶,共175元;是在给顾客进行美甲操作时使用,不单独销售。
1、没收“北欧可卸甲油胶”4瓶; 2、罚款650元。
650.00元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