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卫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315908963289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胜利路北7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12
(2021)晋0431民初877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李*
沁源县人民法院
2
2021-11-09
(2021)晋0431刑初803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史**
沁源县人民法院
3
2021-09-24
(2021)晋04民终2012号
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山西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元支行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9-16
(2021)晋0431民初523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史**
沁源县人民法院
5
2021-09-07
(2021)晋0431民初523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史**
沁源县人民法院
6
2021-09-07
(2021)晋0431民初522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王**
沁源县人民法院
7
2021-08-03
(2021)晋0431民初556号
供用热力有限公司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史**
沁源县人民法院
8
2021-07-29
(2021)晋0431民初557号
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崔**
沁源县人民法院
9
2021-07-29
(2021)晋0431民初556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史**
沁源县人民法院
10
2021-07-29
(2021)晋0431民初562号
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
赵**
沁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3
2021-12-10
(2021)晋0431民初803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史*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419.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1
2020-08-11
(2020)晋0431民初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与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1506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16
2020-11-12
(2020)晋04民终21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与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53802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01
2020-11-04
(2020)晋0431执329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与张*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7715.00元
执行案件
5
2020-11-30
2020-09-23
(2020)晋0431民初578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与郭**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1-30
2020-09-23
(2020)晋0431民初579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与李**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1-30
2020-09-23
(2020)晋0431民初577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与杨**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4-07
2019-11-27
(2019)晋0431民初859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诉郝**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2-26
2019-11-27
(2019)晋0431民初857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诉和**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26
2019-11-13
(2019)晋0431民初858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与席**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沁源市监处罚﹝2024﹞74号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能源局联合发文《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晋发改商品发〔2021〕30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六项“清理规范特许经营收费”中明确表明自2021年3月以后取消并网配套费等名目费用。从2021年3月以后,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对4家新开盘楼盘依旧收取了并网配套费共计71600元(太岳壹号院小区收取24800元、景盛苑小区收取13000元、宜兴家园小区收取8600元、禧樾府小区收取25200元)。沁源县热力供热有限公司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事实。
1、责令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2、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八百元整(小写:35800元)。
35800.00元
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