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刚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554072348D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天顶村八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8
(2024)渝01民终298号
合同纠纷
陈*
谭**,重庆捷益电镀有限公司,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24
(2024)渝01民终298号
合同纠纷
陈*
重庆捷益电镀有限公司,谭**,陈*,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7-27
(2023)渝0117民初4045号
合同纠纷
谭**
陈*,陈*,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4
2023-06-05
(2023)渝0117民初4045号
合同纠纷
谭**
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陈*,陈*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5
2022-12-20
(2022)渝0108民初1545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捷益电镀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6
2022-10-19
(2022)渝0108民初15451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重庆捷益电镀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7
2022-08-02
(2022)渝0108民初1545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捷益电镀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8
2022-07-27
(2022)渝0108民初15451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捷益电镀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9
2022-07-18
(2022)渝0108民初1545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捷益电镀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10
2022-07-07
(2022)渝0108民初15451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捷益电镀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3
2023-02-28
(2023)渝05民终1156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重庆某生物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南岸支行,重庆某电镀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7-19
2024-05-11
(2024)渝01民终298号
合同纠纷
陈*与陈**,重庆美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749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4-25
2022-12-21
(2022)渝0108民初1545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重庆某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重庆某益电镀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31
2021-03-18
(2020)渝0117执4819号
其他案由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03
2020-09-28
(2020)渝0117行审111号
行政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其他非诉执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20-12-02
2020-05-27
(2020)川0903民初488号
产品责任纠纷
于*与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02
2020-09-29
(2020)川0903民初3646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于*与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3-20
2018-07-26
(2018)渝0117民初4621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重庆元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2922.00元
民事案件
9
2018-02-28
2018-01-26
(2016)渝0117民初822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重庆元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631号
经查, 当事人是一家生产固体饮料、果蔬汁类及饮料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均为预包装食品。当事人受梁莉委托于2025年10月23日定制生产了一批次预包装食品,即复合肽纤维素(固体饮料)52盒,该批次食品未单独配备说明书,其外包装上的标签信息如下:品名:复合肽纤维素(固体饮料);配料:燕麦麸皮 亚麻籽粉 白芸豆粉 魔芋粉 抗性糊精 大麦青汁粉 诺丽果粉 玉米低聚肽 大豆肽 核桃肽 苦瓜粉 抹茶粉 沙棘粉 天然果聚糖 左旋肉碱 玛卡粉 兰香子 椰奶香精 VC维生素;产品执行标准:GB/T 29602;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50011717266;生产商:重庆美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商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天顶工业园;产地:重庆;联系电话:023-62791128;生产日期:2025/10/23;保质期:24个月。
同时,在该产品的外包装上还印有营养成分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每100g NRV%
能量 1772KJ 21%
蛋白质 9.1g 15%
脂肪 8.0g 13%
碳水化合物 77.7g 26%
钠 58mg 3%
当事人生产上述食品时,在配料中添加了营养强化剂左旋肉碱,但未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强化后食品中该营养成分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当事人生产上述食品时,还在配料中添加了玛卡粉(即玛咖粉),但未在标签(或说明书)中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梁莉向当事人提供了生产上述食品的包装及食品原料,包括兰香子。因兰香子遇水后会膨胀,有利于调节口感,当事人将兰香子作为食品原料添加到食品中,其添加量为1.5%。
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3日生产上述预包装食品后,留样2盒,剩余50盒于10月25日出库销售,销售价格是20.8元/盒,销售价共计1040元。
当事人收取的20.8元/盒的价格实际为当事人的加工费,当事人生产上述食品时所使用的水电气、人工、场地、设备等成本无法均摊到上述食品中,且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时未交税。故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货值金额为52盒×20.8元/盒=1081.6元,违法所得为50盒×20.8元/盒=104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元整(¥1,040.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用于留样的复合肽纤维素(固体饮料)2盒 。
5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