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神州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神州大药房二十二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长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3MA77P82U2U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牙哈镇团结村二组118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东处罚〔2023〕37号
2023年3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零售药店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位于库车市牙哈镇团结村二组118号的库车神州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神州大药房二十二分店在经营过程中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与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上述的行为涉嫌未履行明码标价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23年3月9日,经局领导批准后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2022年8月9日,当事人从***公司,以***元/件的价格购进2000件***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022年10月18日,从***公司,以***元/件的价格购进10件***牌规格型号为立体式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当事人经营过程中,由于对价格法的意识淡薄,导致出现上述的未按规定对外公示医疗器械价格的情况。截至案发时,当事人以0.35元/件的价格已经销售了1270件“护身”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案发后,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提供上述产品相关的进货票据时,当事人提供***公司出具的编号为00002208090047与编号为00002210180028两张配送单。
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1000.00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