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谷新房 | 注册资本:1750.63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7437U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03
(2025)冀0606民初5806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保定市同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2
2025-11-03
追偿权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颜**,保定市同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3
2025-08-04
(2025)冀0606民初5806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保定市同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4
2022-03-08
(2021)津0102民初1642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霍**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30
(2025)冀0606民初5806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颜**
裁判文书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2
2025-09-15
追偿权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颜**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3
2021-08-22
(2006)文民初第4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文安县全胜商贸有限公司
孙**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文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7
2021-06-16
(2021)冀10民辖终137号
合同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19-08-30
2019-05-21
(2019)京0105执异586号
廊坊市静宇商贸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1-07
2018-12-28
(2018)京民申28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与廊坊市静宇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31
2018-01-29
(2018)京03民终1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09-14
2018-06-04
(2018)京0102民初16770号
劳动争议
李*与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8-06-07
2017-08-30
(2015)朝民(商)初字第247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廊坊市静宇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6154.70元
民事案件
7
2018-05-15
2018-05-02
(2018)冀0930民初4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与高**、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50894.00元
民事案件
8
2016-03-29
2016-03-29
(2016)京03民终67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与顾**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5-12-29
2015-12-29
(2014)廊广民初字第2070号
劳动争议
谭*与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3-12-17
2013-12-17
(2013)海民初字第2258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与北京隆生精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朝(三)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85号
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遮挡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
2023 年 7 月 28 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对中国海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上第一层北侧封闭楼梯间未按国家标准设置疏散照明,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3.1 的标准,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的”;该单位因中控主机电流过大,内部主板损坏,导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无法正常联动,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该单位地上第一层北侧疏散通道堆放大量装修材料,导致人员无法通行,存在堵塞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该单位地上第一层北侧室内消火栓前放置大量装修材料,导致消火栓被遮挡无法正常使用,存在遮挡消火栓的违法行为;该单位地上第一层东北侧消防车通道停放两辆私家车,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违法行为。
152600.00元
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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