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桂荣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597395913G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大同市迎宾街迎宾园机关综合楼十五层一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4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蔡**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2-20
(2024)鲁0791民初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
山东亿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3-11-30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蔡**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4
2021-12-15
(2021)晋02民终2382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杭州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11-17
(2021)晋02民初2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蔡**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10-21
(2021)晋02民初220号
民间借贷纠纷
蔡**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4-19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杭州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8
2021-04-15
(2021)晋02行终52号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4-15
其他一案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4-12
(2021)鲁民终74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潍坊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亿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9-30
买卖合同纠纷
高**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山西亿丰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2
2018-06-24
买卖合同纠纷
大同市南郊区百川广告图文制作中心
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1
2021-06-16
(2021)晋0213行审14号
其他行政行为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征收决定行政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3-06-02
2022-08-04
(2022)鲁0791执1683号
山东亿丰实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22-08-11
2022-07-28
(2022)鲁民撤6号
第三人撤销之诉
周**、李**等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5-18
2021-12-30
(2021)晋02民终2382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杭州中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2-17
2021-12-06
(2021)晋0213执3486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刘**、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2-17
2021-12-10
(2021)晋0213执3486号之四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2-17
2021-11-30
(2021)晋0213执2072号之四
民事
重庆建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2-17
2021-11-10
(2021)晋0213执1950号之四
买卖合同纠纷
李**、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12-30
2021-11-01
(2021)晋0213执18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山西海德印务有限公司、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10-12
2021-08-17
(2021)晋0213执1999号
合同纠纷
青岛国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山西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5〕910号
经调查,当事人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含以上)未进行年报公示。经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核查了报税情况异常。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当事人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开展经营活动等的实事,当事人也未在登记机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歇业备案,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实事;属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应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0.00元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11-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