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方县富萍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甘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1MAEHN5FF5R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九驿街道白石社区奢香古镇综合农贸市场8号楼第一层15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6〕89号
经查询,在2026年4月2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方县富萍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就因当事人在购进食材时未按要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方市监责改【2026】04040201号文书,并要求于2026年4月9日前改正。 2026年5月29日,案件承办人员在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奢香分局办公室依法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询问调查,同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未对当事人实施任何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经营者于2025年4月29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25年5月9日办理了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开始经营,2025年6月中旬上的美团外卖;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当事人经营者于2026年4月20日在大方县强林食品店购进了3板鸡蛋共90个,进价是16元每板,于2026年4月16日在大方县兴盛一次性用品批发部购进了1件一次性打包盒,进价是65元每件,购进上述产品时只收集了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未查验收集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鸡蛋经过油炸后再提供给消费者食用,如果有需要配送的订单就使用一次性打包盒进行包装再配送;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销售记录和财务账。 当事人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3板×16元/板+1件×65元/件=113元。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销售记录和财务账,故无法核定其违法所得。本案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交代违法行为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且案发后当事人积极进行整改,在一次性打包盒的外箱上查找到合格标识,且在后期购进鸡蛋时,收集
1、罚款壹仟圆整(¥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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