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同州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523573548444T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大荔县科技产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0
(2025)陕05行初66号
行政复议
陕西同州酒业有限公司,李**
大荔县人民政府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30
2020-11-12
(2020)陕0112执3180-2号
公证债权文书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央支行与陕西华盟商贸管理有限公司、李**、姜**、姜**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的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荔县市监处罚〔2025〕10号
经查:询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张琳、委托代理人王丽娜,当事人因资金问题,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于2014年底决定暂时停业,未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自2015年开始,当事人已停止生产,库存产品还在继续销售。2020年9月,库存已全部销售完。停业后,当事人因为要对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所以未办理注销登记。许可证编号:SC11561052300548《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15年10月20日办理,2020年10月19日到期,到期后,再未续办。企业年报和税务报税,一直正常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大荔县税务局回复我局《关于陕西同州酒业有限公司纳税申报情况的复函》:“经查询,陕西同州酒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10523573548444T)自2011年5月至今,仅2016年3、4季度,2017年1、3、4季度,2018年3、4季度,2019年4季度,2020年3季度有销售收入,其余时间均为零申报。”大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回复我局《关于荔市监协查〔2025〕004号协助调查的回复函》:“你局荔市监协查〔2025〕004号协助调查函已收悉,经我局在陕西省市场主体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陕西同州酒业有限公司未在我局申请歇业备案。附:陕西同州酒业有限公司登记基本情况一份。”大荔经开区管委会回复我局《关于荔市监协查〔2025〕003号协助调查的回复函》:“经核查,陕西同州酒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3573548444T,注册地址: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因该公司资金出现问题,市场业务量大幅下降,无法维持正常经营,自2020年1月起停止经营活动,停业状态持续至今。特此证明。”国网大荔县供电公司羌白中心供电所回复我局《情况说明》:“兹有陕西同州酒业有限公司,用电地址为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查询,自2022年6月国电和地电合并开始至今,其用电类型为非工业用电普通客户,该用户无工业生产用电记录,该公司用电记录清晰明确,一直按照非工业用电标准进行计量和收费,未有任何变更。特此说明。附件:2024年2月--2025年2月电费账单。”截止案发,当事人自2020年10月至今自行停业连续53个月,且未依法办理歇业。
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2
2
荔市监处罚【2025】10号
经查:询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张琳、委托代理人王丽娜,当事人因资金问题,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于2014年底决定暂时停业,未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自2015年开始,当事人已停止生产,库存产品还在继续销售。2020年9月,库存已全部销售完。停业后,当事人因为要对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所以未办理注销登记。许可证编号:SC11561052300548《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15年10月20日办理,2020年10月19日到期,到期后,再未续办。企业年报和税务报税,一直正常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