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宝丰建材市场民泰消防建材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华震 | 注册资本:8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201MA7A654353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宝丰建材市场二期61、6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市监处罚〔2023〕39号
1.涉案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合格证标识生产日期:2023年02月,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灭火器合格证上的消防二维码进行扫描后发现,标志明码查询显示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08:45:56。经与涉案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标识的生产企业河北特治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出具关于身份信息说明情况,证明该公司将涉案灭火器原有生产日期更改为现瓶体上明示的生产日期:2023年2月。2.当事人提供一份2023年3月8日进货票据,票据上显示⑴名称及规格:干粉灭火器 5㎏,数量12只,单价43元/只,金额516元;⑵名称及规格:干粉灭火器 4㎏,数量16只,单价38元/只,金额608元。该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共进了5㎏的12只,销售价47元/只,全部售出。4㎏的16只,销售价41元/只,已销售了13只,剩了3只。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220元,违法所得87元。
1、责令停止销售伪造生产日期的灭火器;
2、没收伪造生产日期的灭火器3只(MFZ/ABC4);
3、并处销售伪造生产日期的灭火器货值金额1220元的0.35倍,即四百二十七元(427元)整的罚款;
4、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八十七元(87元);
罚没款合计五百一十四元(514元)。
427.00元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