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昌辰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富斌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2MA781H7Y1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写字楼22楼2216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7
2023-02-20
(2023)新4002民初65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曲*、伊宁市聚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8-30
2021-07-01
(2021)新4002民初20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伊宁市昌辰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16
2021-05-30
(2021)新4002执异1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伊宁市昌辰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伊犁世光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伊犁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1-17
2020-11-10
(2020)新4002财保4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伊宁市昌辰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市监处罚〔2026〕39号
经查,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伊宁市昌辰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检查,调取2019年1月至2025年9月17日亚欧国际综合楼住宅居民电费票据时发现未按照政府定价居民生活用电0.39元/千瓦时收费,伊宁市昌辰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从2019年1月至2025年9月18日对亚欧国际住宅楼72户居民按照0.49元/千瓦时收取电费,共计及48071.12千瓦时,多收价款共计及48071.12元。
2025年9月24日,本局依法下达《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事先告知书》伊市市监责退先告字〔2025〕12号,当事人未陈述申辩。2025年9月30日,本局依法下达《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伊市市监责退字〔2025〕12号。
2025年9月18日,当事人按本局要求启动退费工作。当事人通知退费业主并征求业主意见,以转交电费、抵扣物业费、退现金三种方式退还多收电费,提供退费业主签名的亚欧国际住宅楼电费明细表。截止2025年10月22日,已完成退费72户50163.99元,其中2092.87元为前期物业多收电费。2025年10月22日,我局参照《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五项“回访记录”按照10%比例进行消费者回访,回访8户,8户均已收到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结合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多收价款1倍罚款即48071.12元。
48071.12元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