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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堡瑞麟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丹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10230MA1M59JR2Y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镇中路195号1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崇处〔2023〕302023005262号
2021年9月9日,当事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小型饭店)”,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热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是小型餐饮服务者且不含冷食类制售的经营项目。2023年6月2日起,当事人在未取得冷食类制售经营项目许可的情况下,在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镇中路195号101室经营场所内制作9种冷面并通过饿了么外卖平台进行销售。2023年6月24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因举报被本局查获。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4日,当事人销售冷面的货值金额为2205元,违法所得为2205元。
没收违法所得0.220500万元,罚款0.100000万元
10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2
沪市监崇处〔2023〕302023004963号
经查:2021年9月起,当事人以“老盛兴 汤包馆 堡镇店”为店招对外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等经营活动,但未标明其真实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堡瑞麟餐饮店”。 另查:当事人已于2023年5月8日将“堡瑞麟餐饮店”标注在经营现场店招上。
罚款0.100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1000.00元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