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萍 | 注册资本:7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A8B1E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581-09临号A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3
(2025)沪0115民初13545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怡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魔彗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2
(2025)沪0115民初3010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沈**
上海盛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2508159902号
上海盛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于2025年08月0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015号实施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共2页);现场勘验图(共2页);现场照片(共16页);采样单(共1页);废水超标检测报告(共6页);询问笔录(共8页);营业执照(共1页);委托书(共1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共2页);受托人身份证(共1页);排水许可证(正副本)(共2页);复查笔录(共1页);废水复测达标报告(共11页);自由裁量说明(共4页)。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14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