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七星关区恒太药房市二医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02MAC47LDE5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板桥街道草海大道浙商城商贸广场2幢1层C区10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6〕9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7日开始注册经营,负责人陈涛于2026年1月20日开始注册任职该店执业药师,负责店内审方和药品质量管理工作,2024年1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对当事人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七星市监责改【2024】03112001号)。2026年3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于2026年3月23日15:53销售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希刻0.125g*6袋),该销售订单对应处方出具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9:57:00;2026年3月23日19:22销售复方甘草片,该销售订单对应处方出具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20:02:57;2026年3月24日8:24销售甲钴胺片(古康尼)s 0.5mg*12片*3板,该销售订单对应处方出具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8:27:52;3月24日9:57销售头孢呋辛酯片(驰铭)s0.125g*18片,该销售订单对应处方出具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10:01:22。以上处方开具时间均在销售时间之后,当事人称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希刻0.125g*6袋)为当事人店员葛悦自行购买,因店内较忙,所以开方时间间隔较长。上述处方药均为先销售给顾客后开具的处方。
当事人作为药店的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处方药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但当事人没有做到,作为执业药师未履行好自身职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消费者造成一定用药隐患。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决定:
罚款伍仟元整(¥5000.00)人民币。
5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