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中联商信冻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丽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1MA4EPA369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冷链物流港4区39-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3〕289号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冷冻牛羊肉制品销售,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在其店内发现的42盒标签信息为“鑫兴德牌,产品名称:精品羊肉片;配料:羊肉、调味盐、饮用水;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9MA084DJ37R;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413092900848;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献县兴德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本斋乡本斋东村;净含量为250g+5g。”的羊肉片。冰柜上标价为10元/盒。上述羊肉的标识信息与举报人举报的羊肉片标识信息一致。上述羊肉片是当事人用从河北献县兴德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兴德牌尚品羔羊肉在店内进行切片处理,经称重后重新用自购的塑料盒进行包装,并贴上当事人自己定制的标签。上述标签印制的社会信用代码、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地址等信息,经河北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均为河北献县兴德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当事人对线索中编号为:“NO0013117”的票据和编号为“No000095”的票据予以认可,告知执法人员票据中记录的“肥羊片”是通过上述工艺自己在店内切片分装后销售的。
另查明,上述产品标签是从武汉徽广天翊传媒设计有限公司制作的,一共制作了4000张,单价为0.16元/张,共计640元。上述包装盒是当事人丈夫董盼红在淘宝上购买的,淘宝订单编号为2858863105848197916。一共购买了1000个,花费了350元。上述肥羊片的原材料是河北献县兴德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兴德牌尚品羔羊肉,规格是净含量2.5Kg方砖块状。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和相应的批次检验报告。2023年9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献县兴德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寄出鉴定委托书(洪市监检鉴委〔2023〕15-901号),委托其鉴定上述标签标识是否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期限内,献县兴德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无答复。
再查明,当事人从事牛羊肉产品批发,上述“羔羊方砖”也以原始状态销售。当事人日常销售票据记录未对售出的产品做明确区分,仅以“肥羊片”等通用名称做记录,无法与其他合法经营的产品作出区分。结合现场剩余的标签和塑料包装盒数量及编号为“NO0013117”和“No000095”的两张销售票据,当事人以21元/盒的单价售出上述肥羊片64盒,以10元/盒的单价售出上述肥羊片160盒,累计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 产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伪造厂名厂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 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予以处罚。因当事人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存在关联性,依据《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案件中同一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之间没有关联性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违法行为之间有关联性的,适用吸收原则,选择较重的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选择较重的违法行为处罚。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切割机及打码器;没收违法生产的羊肉卷42盒;没收剩余的包装盒600个,标签3600张,没收违法所得2944元;
二、罚款50000元。罚没合计:52944元。
50000.00元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