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焕灿 | 注册资本:4.8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EK7J7X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潭南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8
(2024)浙0702民初7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金华市百旺食品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7
(2024)浙0702民初7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金华市百旺食品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8
(2024)浙0702民初71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金华市百旺食品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3-21
(2023)皖民终87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达利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3-03-02
(2023)皖民终87号
著作权权属
达利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6
2022-01-10
(2021)浙0282民初1274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自然资规执法罚决字〔2025〕第000126号
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于2009年,未经批准擅自在慈溪市周巷镇潭南村的集体土地上动工建钢棚、房,用作厂房。经现场勘测:违法用地总面积539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275平方米,棚占面积1100平方米,绿化面积40平方米,水泥地坪面积975平方米,建筑面积4375平方米。该地块在慈溪市周巷镇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2005)中显示的地类为农用地(其中耕地4897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5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8平方米);在周巷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中均为规划建设用地地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慈溪市天元镇维佳食品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5390平方米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390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总占地面积539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275平方米,棚占面积1100平方米,绿化面积40平方米,水泥地坪面积975平方米,建筑面积4375平方米;
3、对非法占用的5390平方米农用地(其中耕地4897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5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8平方米)按每平方29元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56310元。
156310.00元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8-12
2
慈市监处罚〔2024〕985号
当事人2024年1月19日生产的芝士咸蛋黄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当事人生产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040元,罚款50100元,合计罚没款52140元。
501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0
3
慈市监处罚〔2024〕311号
-
当事人生产菌落总数超标的饼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1785元,罚款50000元,合计51785元。
500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