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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晓琳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吴山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桂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21MAD20FCXX1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吴山镇光明街10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随县市监处罚〔2025〕127号
经查,2025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执业药师不在岗,经查询药店电脑系统当日的销售记录,显示当事人于2025年5月6日已销售:(1)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量:1盒,销售价格为:15.8元;(2)复方丹参片(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数量:1盒,销售价格为:25.9元;(3)胆宁片(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量1盒,销售价格为:15.50元;(4)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珠海连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数量:1盒,销售价格为:18元,执法人员随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随县市监责改〔2025〕151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2025年5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执业药师又未在岗执业,经查询药店电脑系统当日的销售记录显示当日销售处方药:(1)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国药准字H13023751、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数量:1盒,销售价格为:15.7元(2)克拉霉素胶囊(国药准字H20010655、益丰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数量1盒,销售价格为:14.3元。 经查,当事人配备有执业药师陈某良。当事人受委托人口述称陈某良两次现场检查时都因有事请假未到岗,处方药“云南白药胶囊”“复方丹参片”等均是执业药师未到岗的情况下销售的。现查明,当事人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保证药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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