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科源机械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亚珍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775618316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走马塘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28
人事争议
孙**
宁波市鄞州科源机械厂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
2019-03-28
浙甬鄞州劳人仲案(2019)271号
孙**
宁波市鄞州科源机械厂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3-04
2018-12-21
(2018)浙0212民初13480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市东嘉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市鄞州科源机械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9-13
2018-05-11
(2018)浙0213民初21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汪**、宁波市鄞州科源机械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11-02
2016-11-02
(2016)浙02行终317号
宁波市鄞州科源机械厂与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4
2016-07-28
2016-07-28
(2016)浙0212行初65号
宁波市鄞州科源机械厂与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6〕524号
经查明,上述涉案设备使用单位为宁波市鄞州科源机械厂,该设备具体尺寸为:货厢长约1.98米,宽约1.89米,高约1.85米,两门两层,层门均以简易栏杆的形式设置,货厢顶部未全封闭,层门栏杆也未全封闭货厢,货厢由电动葫芦带动升降。因生产需要,当事人于2020年年底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一位安装师傅(姓名和联系电话均不记得了),为其提供起重设备安装服务,设备所需配件除了电动葫芦由当事人自行采购,其他均由安装师傅提供,另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6日从宁波市江东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标称额定起重量为2000kg的电动葫芦。上述设备安装好后,当事人向安装师傅支付了1.5万元的安装费用。该设备在未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即被投入使用,用于平时生产搬运物资,额定起重量为1000kg。2026年1月28日,当事人使用上述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被我局查获。同年2月4日上述设备被当事人拆除。
当事人使用未经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之规定,因当事人已经拆除了上述设备,故不再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上述设备,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3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