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安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菲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4MA4K3LWR0J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永安大街398-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蔡市监处罚〔2025〕184号
现查明,当事人武汉安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菲从其叔叔王礼祥(已故)的家属处接收涉案药品阿托伐他汀钙片(商品名:立普妥,规格:20毫克×7片)23盒,批号分别为:8190907(4盒),8190900(1盒),8190135(1盒),8190135(8盒),8190301(1盒),8190907(3盒),8190139(5盒)。当事人接收该批药品后,将其存放于店内货架上陈列待售,标价45元/盒。至检查时,上述药品未销售。本案货值金额为1035元,无违法所得。2025年4月29日,经区局负责人批准,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对现场检查发现的17盒阿托伐他汀钙片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另,2025年5月20日,武汉市蔡甸区医疗保障局将前期检查扣押的6盒阿托伐他汀钙片(商品名:立普妥,规格:20毫克×7片)移交我局。2025年5月28日,经区局负责人批准,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解除上述17盒药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025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0元,2.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阿托伐他汀钙片(商品名:立普妥,规格:20毫克×7片)23盒。
50000.00元
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