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詹武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EE6217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夏荷路39号一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卫传罚﹝2024﹞6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卫传罚〔2024〕67号 案件名称: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冯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3日,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医废暂存间未上锁);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2日,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超出备案的诊疗科目(内科)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时间22天,违法所得1400元,未造成严重后果;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2日,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1人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造成严重后果。2024年7月3日,本机关再次对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10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工商银行义乌分行各营业网点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8月29日
对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400元;
11000.00元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