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詹武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EE6217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夏荷路39号一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6〕986号
2025年5月23日,被处罚人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制售中药制剂。
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制作中药液,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
1.责令关闭中药制剂配制;
2.没收128袋中药液;
3.没收违法所得1040元;
4.罚款200000元。
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已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过期医疗器械。
2000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2
义市监处罚﹝2024﹞1977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0日,被处罚人义乌琛棋诊所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已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1.责令整改;2.没收在案医疗器械;3.罚款2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行为,已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1.责令整改;2.没收在案医疗器械;3.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