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云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900MA6DNBLJ40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群升大智汇综合体(28#地块)(6)1-7-17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6
(2025)黔0181民初21160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刘**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2
2026-03-02
(2025)黔0181民初21158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张**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3
2026-03-02
(2025)黔0181民初2011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况**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4
2026-02-26
(2025)黔0181民初20114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左**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5
2026-01-29
(2025)黔0181民初21155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杜**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6
2026-01-28
(2025)黔0181民初19166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廖*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7
2025-12-15
(2025)黔0181民初6447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申**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8
2025-11-04
(2025)黔0181民初1318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何**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9
2025-11-03
(2025)黔0181民初1064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冷**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10
2025-10-29
(2025)黔0181民初10676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陈**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7
(2025)黔0181民初21160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刘**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镇市人民法院
2
2026-01-13
(2025)黔0181民初21158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张**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镇市人民法院
3
2026-01-13
(2025)黔0181民初2011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况**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镇市人民法院
4
2026-01-09
(2025)黔0181民初6447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申**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5
2026-01-09
(2025)黔0181民初20114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左**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镇市人民法院
6
2025-12-17
(2025)黔0181民初10676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陈**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7
2025-12-12
(2025)黔0181民初21155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杜**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培训学校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镇市人民法院
8
2025-12-11
(2025)黔0181民初19166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廖*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清镇市人民法院
9
2025-12-11
(2025)黔0181民初10642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冷**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10
2025-12-08
(2025)黔0181民初1955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赵**
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09
2023-11-23
(2023)云2501民初1749号
合同纠纷
柴*与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903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3﹞12007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对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本案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营业执照的登记地址为; 证据2、《贵阳市公共服务热线案件信息表》1份,证明投诉人在平台投诉当事人的情况; 证据3、《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和送达回执各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17日责令当事人30日内依法办理企业住所变更登记,由当事人员工方恒亮在2023年3月17日签收此责令改正通知书; 证据4、2023年4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现场开展检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和房屋租赁情况; 证据5、现场检查是拍摄的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现场经营情况; 证据6、当事人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当事人2023年4月12日向陈某某租赁南明区花果园C区11栋5层6号房屋; 证据7、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泽翰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据8、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方某某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方某某的身份信息; 证据9、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询问,制作询问笔录三份(共9页),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变更情况; 证据10、贵州微光玉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贵州微光玉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为南明区花果园C区11栋5层6号; 证据11、贵州微光玉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录一份。证明贵州微光玉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00%控股; 证据12、贵州微光玉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情况说明一份,证明贵州微光玉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南明区花果园C区11栋5层6号为贵州省贵安新区迈知云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理招收学员的后期服务。 以上证据和笔录相互佐证,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摁手印认可。
罚款2.0万元#
20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6-2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贵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