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铂金时代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颖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700MA6505XD2Y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绵阳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116号铂金时代5幢1层1-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绵市监处罚〔2025〕114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不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后逾期仍未改正,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属于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