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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大泉加油站(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维忠、蔡世良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22MA489T181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阳新县兴国镇七里岗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石税稽一罚﹝2025﹞1号
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规定
罚款80.58451万元
805845.10元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03-31
2
阳新市监处罚﹝2024﹞56号
经查,当事人利用可调节、可篡改的加油机计量设备或程序等手段在向消费者销售汽油、柴油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违法所得202149.4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2149.49元;2、罚款404298.98元;合计罚没款606448.47元。
404298.98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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