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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君正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克义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MA7J36EF1Q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金钟公路9908号1号冷库10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东丽市监处罚〔2025〕206号
经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当事人天津君正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与天津港首农食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024 年 11 月 10 日,当事人接到委托方订单,要求当事人在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生产两批次五花肉串。当事人根据订单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生产 55 箱(规格10 袋/箱,每袋净含量 450 克)五花肉串;2024 年 12 月 17 日生产 68 箱(规格 10 袋/箱,每袋净含量 450 克)五花肉串,生产完成后存放于当事人库房内。2025 年 5 月 13 日,天津市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研究院在当事人库房内对涉案食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两个批次涉案五花肉串各 4 袋。其余均未售出。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结论的检验报告后,对生产工艺以及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书面报告,造成涉案食品过氧化值第 2 页 共 6 页(以脂肪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主要原因为包装后入库延迟,导致产品在非低温环境下暴露时间增加,产品失温,从而产生不良后果。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严格对生产环节实施控制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委托方销售合同复印件,涉案食品销售价格为 80 元/箱,故该案件涉案金额为 9840 元。截至案发,涉案食品未售出,无需召回。当事人的行为满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花肉串〔54.6箱(10 袋/箱,每袋净含量 450 克,生产日期 2024.12.12)、67.6箱(10 袋/箱,每袋净含量 450 克,生产日期 2024.12.17)〕
75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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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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